区域公用品牌的概念推出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大家都说2017年是区域公共品牌的元年,在2017年区域公用品牌得到了大量的推广,而后各地都出现了很多的区域公用品牌,以农产品为最。
那么要注册区域公用品牌需要什么资质或者材料呢?只有政府机构才能注册区域公用品牌吗?
一、首先明确注册的是什么
这里讲注册一定是指商标的注册,而不可能是别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都叫认证,不是注册。
区域公用品牌是一个市场的概念,与此概念直接相关,体现在商标上叫做“地理标志商标”,这是商标的一种。
2.“地理标志商标”只能注册成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只有这类商标名称中才可以包含县及以上地名。“地理标志商标”名称由“地名+产品通用名”组成,比如阳澄湖大闸蟹、西湖龙井、五常大米。必须这样,这是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和规定。
一些商标代理公司说商标法规定县级及以上的地名不能用于品牌名称,不准确,那是指我们最常见的普通商品商标。可见,他不知道有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之说。
二、再说以什么主体注册
注册主体可以是农业协会,可以是合作社、农科所等,不能是普通意义上的企业和个人。
三、最后讲一下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发展沿革。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在第二次修订《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纳入商标法律保护范围。1994年国家工商局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局长第22号令)。2001年正式将地理标志概念写进重新修订颁布的《商标法》,成为法律概念。
这个商标规范的称呼为:地理标志商标。2002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地理标志商标分为两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注意主管部门的变化。2019年2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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